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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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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发力 国务院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攻坚突破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聚焦财税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提升改革成效。要加强集成联动,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系统性解决一些重大问题。
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提出,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立法工作,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法治化水平。
2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在防风险领域的最新进展。其中,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明显突破,近1.4万亿元“白名单”融资获批!
年初,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两部委成立了国家专班进行集中办公,并指导各地成立地方专班开展工作。6月份,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提高“白名单”项目的推送效率和质量提出了多项优化措施,支持做好保交房工作。
最新情况显示,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5392个,审批通过的融资金额近1.4万亿元。为了做好保交房工作,各城市协调机制正在全面了解所在地在建已售未交付房地产项目信息。对于需要通过“白名单”获得融资支持但尚未满足“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城市协调机制督促银行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房地产企业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问题项目,城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应纳尽纳。今年以来,政策持续发力,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多渠道提供房地产融资服务,银行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保持了稳中有增的态势。
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000多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并购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更好发挥城市协调机制作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公安部:深化户籍改革 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在发布会上表示,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截至今年7月底,累计办理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240万余笔,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20万余张,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4232余万张、省内跨地市7362余万张。公安部将指导各地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在全面实施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基础上,稳步推进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等高频户政事项“全程网办”。
将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功能衔接并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动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依法互联共享,实现就业、教育等信息汇聚。稳步推进户籍管理领域立法,为全国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3.上海:提高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7090政策落幕
8月27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应结构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较之前有所提高,“7090政策”正式落幕。《通知》明确,上海市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分别调整为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
相较于上海201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多层、小高层、高层的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分别为90平方米、95平方米和100平方米,此次新规调高了中小套型的建筑面积标准10到20平方米不等。
上海在此前的土地出让中已有户型调整。今年3月推出的第一批次第二轮土拍的6宗地块中,就已调高了多层、小高层、高层的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并降低了中小套型占比,本次则是正式发文。
《通知》规定,优化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中外环间区域不低于70%,中环以内区域不低于60%,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不低于60%,外环外其他区域不低于50%。
新政优化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对于后续中小套型的供应结构产生直接影响。中小户型比重最大的区域是中外环之间,这个区域也是刚需购房者的购房主流选择。新政发布之后,后续各开发商户型设计方面的灵活性增加,有助于产品优化,提升产品的市场需求。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其房地产新政往往也预示着全国房地产行业的新趋势。显然,新政引导住房产品在追求好房子方面持续发力,从数量满足到质量提高。
4.重庆:家庭住房套数按照区县核算 已出租的可不纳入计算
9月1日,重庆市住建委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从五方面对房地产交易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自2024年9月1日起,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的住房情况,没有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内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商业银行按住建部门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支持范围由“中心城区”扩大至“全市”,并由一个家庭核减一套调整为按实际出租套数进行核减。各商业银行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以旧换新”,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鼓励各区加大补贴力度。
《通知》明确,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进一步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体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72号)明确的租住权利等规定,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选择按月或自由方式缴存的,租房提取后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重点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住房需求。
从重庆此次优化政策的力度来看,重庆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银发〔2024〕2号)精神,加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走在了直辖市的前列,不排除北上广深后续会有跟进性政策出台。
整体来看,目前市场低迷,行业调控政策适时做出反向调整十分必要,也是稳住整个地场市场所必需的。尽管政策的放松力度在持续加大,但涨价预期没有修复之前,市场仍然会处于“托而不举”的状态。
5.LPR维持不变 贷款利率稳步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于8月20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数据显示,2024年8月20日的1年期LPR维持在3.35%,5年期以上LPR则保持在3.85%不变。
此次公布的LPR将在下一次发布之前保持有效,与7月份的报价相比,未发生变动。同日,央行网站还披露: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人民银行于8月20日采取了固定利率、数量招标的方式,成功进行了1491亿元的逆回购操作。
今年以来,央行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的完善上不断发力,持续释放LPR改革的积极效应,促进了贷款利率稳步下降。央行在2月引导5年期以上LPR下调0.25个百分点后,7月进一步推动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下调0.1个百分点,降低了实际贷款利率水平。
综合各方面的数据来看,当前利率水平仍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预计央行会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降低利率。利率变化既需要考虑楼市等实体经济情况,也要兼顾出口,汇率等因素。央行行长潘功胜近期表示,将灵活运用包括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在内的多种政策工具,同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政策的大放大收。
此前,央行在《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需增强宏观政策的一致性,加强逆周期调节,以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态势,并保持融资和货币总量的合理增长。事实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真实地反映了当前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成为常态,单边升贬值预期被打破,汇率弹性显著增强。预期在美联储降息之后,央行可能会择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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